为深入开展创建院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活动,遵循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的行为规范,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,树立行业新形象,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,特制定本院服务承诺制度。 一、承诺内容 1、门诊设服务台,负责导医和咨询解答。无家属陪同的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病人,由门诊护士负责陪同就医。 2、开设“绿色通道”危重病人急诊,必要时先就诊(紧急处理),再挂号收费。 3、节假日不停诊,门诊各科室节假日照常服务。 4、缩短排队时间、收费、取药排队不超过10人。 5、检查报告限时服务,门诊血常规、真菌检查等在15分钟内报出结果。遇特殊情况检查前预先通知。 6、在门诊大厅公布我院医生名单及相关信息,由患者自行选择医生诊治。 7、实行院务公开,执行医药收费价格公开、各项投诉处理程序公开等,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 8、规范医疗收费,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,门诊收费清单开列药品费用明细单。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对于医药收费差错投诉,答复处理结果时限从接受投诉之日起不超过7天。 9、谢绝“红包”、礼品,我院医务人员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礼品,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,不接受病人吃请。 10、拒绝收受回扣、提成,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谢绝医药代表进诊室。 11、合理诊疗,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 二、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、实行的院务公开内容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布。 2、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,党政办公室、医务科随时受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或来信来访。 3、定期向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及出院病人电话回访,征询病人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4、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,每年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。 5、院部加大监督力度,并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。涉及上述承诺内容的科室,由科主任负责,并责任到人。 三、违反承诺的处罚 1、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,一经投诉,查证属实的,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、警告、扣罚奖金直至纪律处分,并向病人赔礼道歉。 2、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,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并赔礼道歉,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。 3、收受或暗示、索要病人“红包”的,一经举报查实,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4、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行为不当而产生纠纷,所引起投诉的,按违反承诺制度处理。